问:我是单位职工,因慢性疾病休了几个月病假,人事告诉我医疗期即将满了,我想了解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医疗期?延长期限为多久?
答:根据沪府发(2015)40号规定: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享受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问:我是单位职工,因慢性疾病休了几个月病假,人事告诉我医疗期即将满了,我想了解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医疗期?延长期限为多久?
答:根据沪府发(2015)40号规定: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享受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