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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为了保证医保报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上海市医保机构规定必须达到一定的起付金额才能进行报销。根据参保人员就医情况及性质不同,上海医保机构对相应的起付金额及报销比例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这里小编帮大家做了归类总结,希望让大家一目了然快速报销。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类别 年龄段 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住院、急诊观察室
留院观察报销比例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
起付标准 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报销比例
一级 二级 三级 门诊大病 家庭病床
在职职工 44岁以下 1500元 65% 60% 50% 1500元 34万 85% 34万 85% 80%
45岁以上 75% 70% 60%
退休人员 69岁以下 700元 80% 75% 70% 1200元 34万 92% 34万 92% 80%
70岁以上 85% 80% 75%
原退休老人 300元 90% 85% 80% 700元 34万 92% 34万 92% 80%
中人一档 在职 1500元 75% 70% 70% 1500元 34万 85% 34万 85% 80%
退休 700元 85% 80% 75% 1200元 34万 92% 34万 92% 80%
外来从业人员
(缴费比例7%)
个人医疗账户用完为止,超出账户费用暂不可报销。 1500元 34万 85% 暂不享受

【说明】:
1、“中人一档”指1995年12月31日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
2、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
3、医疗费在起付标准内的用由患者当年账户资金支付,超起付标准部分由医保和患者双方按报销比例共同支付。

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镇保)

类别 时间段 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住院、急诊观察室
留院观察报销比例
门诊大病
起付标准 超过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报销比例
一级机构 二级机构 三级机构
参加镇保人员 就业年龄段 - - - - 第一次1168
第二次584
34万 70% 34万 70%
59岁以下 500元 65% 55% 50% 34万 80% 34万 70%
60岁以上
(含60岁)
150元
【说明】: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类别 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含家庭病床)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一级机构 二级机构 三级机构
一级机构 二级机构 三级机构 起付标准 超过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超过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超过标准报销比例
中小学时和婴幼儿 300元 65% 55% 50% 50元 80% 100 70% 300元 60%
大学生 300元 65% 55% 50% 50元 80% 100 70% 300元 60%
19-59周岁人员 1000元 65% 55% 50% 50元 80% 100 70% 300元 60%
60周岁以上人员 300元 65% 55% 50% 50元 90% 100 80% 300元 70%
说明:过渡期内的大学生重病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全额报销。起付标准:一级机构50元,二级机构100元,三级机构300元。(过渡期:2011-09-01至2014-08-31)

 

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补助

类别 门诊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 住院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
每年补助 超过每年补助外起付标准 超过起付标准补助比例 起付标准 补助比例
一级机构 二级机构 三级机构
外地医保落实人员 150元 500元 85% 80% 75% 按当地标准 60%
外地医保不落实人员 150元 1000元 50%
说明:接受住院补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不得低于总费用的8%,低于8%不予补助。

最新医保报销相关问题

一、上海在职参保人员住院医保个人支付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2013医保年度内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先个人承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4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

二、奶奶被诊断为胆囊癌,现在重症监护室。奶奶参加的是上海居民医保。请问上海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多少?

答:根据规定上海居民医保2013年度内报销比例分别如下:
1、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若发生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个人先现金承担300元自负段,超出部分一级医院个人支付35%,二级医院个人支付45%,三级医院个人支付50%;
2、若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每次住院均需支付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1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0%,三级医院个人自负30%。

三、本人长沙户籍,嫁到上海在上海上班,6月份产下一孩子。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生育保险,但是缴纳了医疗保险,请问生孩子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规定您享受本市城保外来人员医保待遇。在享受待遇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分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4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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