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职员发生事故之后必须及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只有被确认为工伤,得到工伤认定结论方可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但在上海成功被定性为工伤,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及提供必须资料。那么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根据上海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如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我是上海某公司职员,现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可以重新申请工伤认定吗?
【回复】:根据规定,上海从业人员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需强调一点那就是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二、单位两同事在上班期间因借用工作工具打架,导致受伤。现工伤认定结果已经下来了,员工不服,打算申请行政复议?不知应该去哪里申请?如何申请?
【回复】: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即可,例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社保局已经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认定决定,但我们不服,怎么办?申请工伤认定期间治疗费用按工伤给予报销吗?
【回复】:如对社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及行政复议期间,如已被认定为工伤则工伤保险基金给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