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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伤职员如何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鉴定机构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对劳动者伤残程度及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其是工伤职员获得工伤赔偿的依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工伤赔偿金额也不同。那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那么上海工伤职员申请劳动能力再鉴定需满足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劳动能力再鉴定申请流程

【承办机构】: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办理业务】:劳动能力再鉴定
【收费标准】:350元
【办结期限】: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咨询电话】:021-12333

劳动能力再鉴定申请条件


1、已进行过劳动能力鉴定,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
2、必须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邮寄送达请保留信封,以邮戳为准)。

劳动能力再鉴定申请资料


1、《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
2、初次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书》;
3、《工伤认定书》(工伤、职业病鉴定)。

劳动能力再鉴定申请流程


1、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鉴定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申请人预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3、缴费后申请人等待鉴定通知,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检查及鉴定;
4、参加鉴定后,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寄发《再次鉴定结论书》;
5、申请人得到劳动能力鉴定最终结论。
【备注】:劳动能力鉴定费先由申请人预付。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的,该项费用由申请人负担。改变原鉴定结论的,其中属工伤、职业病鉴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属因病鉴定的,由鉴定机构退回鉴定费。

【上海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回复】

一、单位一同事,上班时间被货物砸伤,已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但该同事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
【回复】:根据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王某,上海某个公司职员,不幸发生工伤事故,经鉴定为工伤八级,其对鉴定结果不服,打算申请劳动能力再鉴定,需备齐哪些资料?如何申请?
【回复】:上海工伤职员申请劳动能力再鉴定需备齐《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向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即可。

三、本人已经申请劳动能力再鉴定一个月了,但是还没有消息?一般多久会有消息?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复】:上海劳动能力再鉴定一般60日内有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具体咨询电话02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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