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因各种原因,可以申请暂时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暂停工伤保险待遇呢?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受理机构】: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业务】:暂停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30日
【咨询电话】:021-12333
工伤保险待遇暂停条件:1-4级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因各种原因,暂时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暂停情形
1、享受待遇人员被羁押、拘役审查、劳教或者服刑。
2、享受待遇人员失踪或下落不明。
工伤保险待遇暂停资料
1、羁押/拘役审查/劳教/服刑:公安或司法部门出具证明;
2、失踪:法院宣告失踪文书;
3、下落不明:公安部门证明或近期书签名证明。
工伤保险待遇暂停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暂停手续。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完成。
【温馨提示】:原已暂停享受工伤保险按月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供养亲属需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申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解答专区】
一、单位一同事前年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前一段时间突然下落不明,单位打算帮其暂停工伤保险待遇,不知道如何办理?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答】:用人单位经办人只需带上公安部门出具下落不明证明或近期书签名证明前往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暂停手续即可。
二、刘先生去年工亡,留下一个12岁小孩,依靠抚恤金过日子,上月小孩因偷窃被判服刑3年,单位打算申请暂停发放抚恤金,不知道如何申请?需提供哪些资料?多久能办理?
【回答】: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经办人可以携带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单位辖区社保中心办理暂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手续,一般30日可以办好。
三、已办理暂停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后,以后还可以申请恢复吗?
【回答】:根据规定原已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暂停手续人员,如需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申请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