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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工伤保险条例、政策主要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方针及上海地方实际情况制定而成的,其目的在于保障上海工伤职员的合法权益,让工伤职员获得合理的工伤赔偿。为了让大家详细了解上海工伤保险政策,我们将对上海工伤保险进行解读。

最新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

【条例名称】:《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实施日期】:2013年1月1日
【内容简介】:本办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行,其对上海工伤保险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不仅有利于工伤人员合法维权,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工伤保险工作相关流程。

【条例名称】:《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日期】:2005年4月1日
【内容简介】: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促进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其内容共分为10条。其明确了工伤浮动费率档次,确定了调整标准。

【条例名称】:《上海市工伤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2013年5月1日
【内容简介】:本办法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而成的。其主要对工伤人员看病就医以及医疗费用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与标准。其还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及责任与义务。

【条例名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实施日期】:2007年5月1日
【内容简介】:本办法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批准发布的,其对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说明。例如一级包含极重度智能损伤、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等内容。制定本办法的意义在于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最新动态

2013年度工伤津贴标准已经提高
【简介】:自2013年4月1日起,201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已经提高,调整金额分别如下:
1、致残一级增加320元/月,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4220元/月;
2、致残二级增加310元/月,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3990元/月;
3、致残三级增加280元/月,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3750元/月;
4、致残四级增加270元/月,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35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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