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公积金政策规定,上海企业若确实存在困难,可申请缓缴公积金。但必须符合条件,且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那么上海企业申请公积金缓缴具体需满足什么条件?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上海公积金缓缴
【承办机构】: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内
【相关业务】:上海公积金补缴
【咨询电话】:021-12329
申请缓缴情形
情形1: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
情形1:超过两年且严重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
申请缓缴材料
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单位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例如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3、《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
4、工资收入证明(无个人社会缴费核定表需提供)。
申请缓缴流程
1、用人单位备齐规定资料前往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则批准缓缴公积金。
【温馨提示】: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及时为职工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常见问题回答
【问】:单位打算申请缓缴公积金,不知网上下载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可以用吗?还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可以用,但还需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单位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资料。
【问】:上海单位如何办理公积金缓缴手续?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时无法提供《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该如何办理?
【答】:上海单位经办人只要备齐规定资料前往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缓缴手续即可。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问】:我们单位已经连续亏损3年了,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吗?
【答】: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上海亏损企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
1、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生产经营不稳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
2、超过两年且严重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