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应及时办理启封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流程。
上海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指引
【承办机构】:上海公积金中心建设银行业务网点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21-12329
【相关业务】:上海公积金账户开户流程、公积金账户封存指南
启封条件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
2、单位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启封资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启封方式
网点办理: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在地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网上办理:登录上海公积金单位会员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启封”,按提示操作。
【备注】:网上办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
【温馨提醒】: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超过6个月未启封的,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缴存。
2、个人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启封业务,启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3、网上办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三十分,可即时操作成功。
【最新问题回答】
【问】:单位新聘用一位职员,现打算按照规定为其缴存公积金。但该职员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不知能否让职员本人其办理启封手续?还是必须单位办理?
【答】:不可以,启封业务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不能由职工本人办理。
【问】:需要为新招聘职员办理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不知能否网上办理?怎么操作?
【答】:可以网上办理,登陆上海公积金单位会员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启封”,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但须注意只有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并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的用人单位方可办理。
【问】:打算去公积金中心为职员办理公积金启封手续,不知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操作?还有如果 启封时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是否可以进行修改?
【答】:单位经办人携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前往建设银行业务网点办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启封业务即可。还有启封时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可以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和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的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