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鼓励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公积金。为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制度功能,切实保障公积金缴存人员的合法权益,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
新政策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新政策二:调整二手房最高可贷年限
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咨询专区
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咨询专区
一、听说公积金贷款限额调整了是吗?调整后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多少?
【回复】:是的,上海公积金贷款限额已经进行新的调整。调整后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个人补充公积金贷款限额为10万元,合计为60万元。
二、刘先生公积金组合贷款是3月4号受理,3月10号审批,但目前房产证还没下来,还没放款。请问可以享受最新政策吗?贷款限额可以调整为100万元吗?
【回复】:政策调整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对2015年4月15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前,借款人提出按新政策调整贷款额度或年限的业务,应由借款人本人向受理机构提出撤销原贷款申请,并重新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不知最长贷款期限是多久?如房龄为18年,贷款期限是多少年?
【回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期限根据房龄而定,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如二手房房龄为18年,则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17年。详情咨询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