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但并非任何情形都可以办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本文将为您详细说明一下上海养老保险转移相关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受理机构】: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021-12333
【相关业务】:上海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跨区转移流程
上海养老保险转入
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本市就业;
2、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条件说明
1、在本市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转入: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户籍地为本市的;
b、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本市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2、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且符合如下条件,可以申请转入:
a、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在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本市;
b、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转入所需资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养老保险转入流程及指引
1、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转入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
3、经与原参保机构确认审核后,符合条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上海养老保险转出
养老保险转出需满足什么条件?
1、转回户籍所在地;
2、因工作调动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拟离开上海,到新就业地参保。
转出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函;
3、本人身份证。
养老保险转出流程及指引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备注】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上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咨询回复
养老保险转入流程及指引
1、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转入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
3、经与原参保机构确认审核后,符合条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上海养老保险转出
养老保险转出需满足什么条件?
1、转回户籍所在地;
2、因工作调动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拟离开上海,到新就业地参保。
转出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函;
3、本人身份证。
养老保险转出流程及指引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备注】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上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咨询回复
1、转回户籍所在地;
2、因工作调动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拟离开上海,到新就业地参保。
转出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函;
3、本人身份证。
养老保险转出流程及指引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备注】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上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咨询回复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备注】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上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咨询回复
【咨询】:本人上海户籍,但是一直在广州那边上班。现打算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海,应该如何处理?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按照规定跨省就业流动人口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海需提供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者只要携带上述资料到新参保地机构办理即可。
【咨询】:本人长沙户籍,但是一直在上海上班,已经买了10年社保,现想回长沙了,可以把养老保险转入长沙吗?如何办理?
【回复】:可以的,根据规定返回户籍地就业可以转回养老保险关系。您只需把相关资料提交给户籍所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会及时为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咨询】:我之前在深圳上班,买了社保5年。现在在上海上班,但是不想浪费在深圳缴纳的5年的社保,所以想把养老保险转移关系转入上海。跨省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上海需满足什么条件呢?
【回复】: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本市就业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户籍地为本市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本市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