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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政策,条例

生育保险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生育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生育保险条例及办法是生育职员维护生育权益的依据。所以广大女性职员有必要了解其工作地方的生育保险政策条件。本文将为您解读上海地区生育保险政策及条例。

2013年上海生育保险政策

【政策法规】: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
【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日
【内容简介】:本办法于2001年发布执行,04年第一次修正,09年第二次修正。其制定执行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生育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及医疗需求。本办法对其适用范围、缴费主体、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方式以及基金来源、享受待遇等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这样确保生育妇女待遇有法可依。

【政策法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发布日期】:2004年4月15日
【内容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上海市实际情况,上海政府制定了此条例。此条例主要分为六章,其主要对上海市人口管理、生育调节、生育奖励、社会保障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说明,为上海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提供相关依据。

【政策法规】: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12年3月1日
【内容简介】:制定本规定主要目的在于加强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本办法明确了其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工作体制等内容。同时还对育龄流动妇女生育登记、生育保险待遇等相关内容作出了详细说明。

最新动态

下发《上海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通知
内容简介:下发执行《上海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此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等事项。

调整上海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
内容简介: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自实施之日起5年。其将《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中关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渠道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同时还调整了《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中关于从业妇女生育生活津贴计发基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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